場地借用

臺北精神健康學苑場地借用使用辦法

一·申請須知

本空間管理單位為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會),為達資源有效利用,在本會不使用時段,開放其他團體捐款滿下列金額即可使用場地,唯不得作為營利用途或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原則,本會將開立捐款收據可年底報稅。

二·場地設備及使用標準

三·使用規範

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場地設備,請遵守下列使用規範。若有違反,本會有權終止活動進行,已繳捐款金額恕不退還。

  1. 使用事實需與申請內容相符。
  2. 使用期間若導致場地設備器材損壞時,需依價賠償。
  3. 場地全面禁止吸菸、飲食、大聲喧嘩、攜帶易燃物等危險物品進入。
  4. 未經許可不得張貼海報。
  5. 不得轉借其他單位使用。
  6. 場地使用完畢需清理並恢復原狀。
  7. 參與活動人員之生命保障及公共安全,由申請單位全權負責。

四・申請方式:

  1. 請申請人於使用前兩週,先向本會確認可借用時間,再填妥北精神健康學苑場地借用申請表提出申請。(聯絡電話:02-23279938#16)
  2. 現場申請: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0號2樓-1
  3. 傳真申請:(02) 2327-9883
  4. 網路申請:email至brain016@mhf.org.tw
  5. 申請通過後,請於一週內預繳場地費用總金額的50% 作為訂金,以確立借用登記。若於期限內未完成上述手續,本會有權另作空間安排。
  6. 活動當日除非不可抗拒因素外,不得於活動前7日取消場地借用。如臨時取消,訂金恕不得退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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