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覺失調症醫學觀

     我國衛生福利部已於2014年5月21日正式發文全國醫療機構把舊的「精神分裂症」病名改譯為中文之「思覺失調症」。期待病人更能了解思覺失調之病症,更熱心接受治療,使自己更有信心;期待病人家屬也更能了解思覺失調症,更能發揮家屬的親人關懷,使病人能順利復原;更期待社會更能了解思覺失調症的病癥,給予必要的協助與關懷,有效減低社會的烙印與偏執印象,使病人獲得足夠支持與復健,順利回歸社會。

一百年前命名的精神分裂症,其病情已隨時代的進步,醫學治療之發達而有所改觀,其神經精神病理的研究發現,也改變了醫學上對精神分裂症病理的掌握,它是一種神經發展的病理,有神經結構與功能之病理特性,經由青春期與少年成年期的發展的生活壓力,而促發腦內多巴胺系統功能之亢奮,引發妄想、幻聽之精神病性症狀。目前的精神醫療已有有效之抗精神病劑,足以治療這些明顯與現實脫離的思考、知覺症狀,能很快回到現實的思覺狀態,其持久性之症狀是注意力、記憶力與處理周遭環境變化的認知功能之部份降低,它會影響工作效率及學業表現。

研究發現思覺失調症發病前,其神經認知功能會逐漸降低,因此人際互動、學校功課或工作表現皆逐漸變差。這主要是腦皮質麩胺酸(Glutamate)錐體細胞功能降低之故,經由下游後續的GABA(γ-氨基丁酸)神經小細胞與多巴胺細胞之交互作用,而在腦力不足之生活壓力情境下,促發妄想與幻覺等精神病性症狀。基於這種精神病理知識,可以綜合如下:(一)思覺失調症之基本病理是潛在的認知功能,含神經認知、與社會認知的思考、知覺功能為主軸病理,故宜命名為思覺失調症,(二)生活壓力下,所促發多巴胺功能不恰當的過度亢奮反應,因而引發的妄想與幻覺症狀,目前已有可用且具有相當療效的抗精神病劑,可以有效地治療,(三)早期久病未治療的幻覺與妄想症狀,會使後來的治療效果降低,(四)長期未治療的精神病性(妄想、幻覺)症狀,對腦會有進一步的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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